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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处岗位职责

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职能部门,在校长(或委托分管校领导)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不受其他单位、部门和个人的干涉,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。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,并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其具体岗位职责是:

(一)处长岗位职责

1.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,负责向上级审计机构和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;

2.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;

3.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审计计划,安排、检查、协调计划的执行;

4.组织制定各项审计管理规章制度;

5.主持召开处务会议,布置、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;

6.审核批准审计组制定的审计方案,审定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书,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;

7.组织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总结;

8.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开展理论研究;

9. 参与学校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,参加学校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和学校重大经济合同项目的论证等工作;

10.组织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    (二)副处长岗位职责

1.协助处长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及处内日常管理工作;

2.组织拟定分管工作年度审计工作计划;

3. 负责参与审计项目的具体审计工作;

4. 负责分管业务审计项目的组织、实施和检查,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;

5. 复核审计方案、审计证据、审计工作底稿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审计报告,指导审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;

6.协助处长做好审计人员业务培训、学习、理论研究和政治思想工作;

7.协助处长做好审计宣传、对外交流及协调沟通等工作;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(三)财务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

       1.负责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;

       2.负责学校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;

       3.负责各类专项财政资金(“211工程”、西部综合实力提升等)使用情况的审计;

       4.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各类专项科研经费的结题审签;

       5.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;

       6.其他有关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;

       7.其他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。

 (四)工程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

1.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;

2.基建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;

3.负责学校1万元以上的改扩建、维修、园林等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;

4.非全过程跟踪建设项目重点环节(如:招标文件、合同)的审计咨询服务;

5.负责组织基建、维修等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;

6.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、协调和招标工作,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;

7.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合同的审核;

8.负责工程审计文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 (五)综合审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

1.负责全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;

2.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;

3.负责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审计;

4.负责全资或控股企业改制等事项的审计;

5.其他有关企业管理重要事项的审计;

6.负责学校物资采购(含设备、家具、图书等)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审计;

7.负责学校公用房、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的审计;

8.其他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;

9.日常办公室管理工作,包括审计档案整理、审计处网页建设等;

10.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、协调和招标工作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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